为了贯彻落实《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电动二轮、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购买和使用环节注意事项警示如下:
一、购买电动车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产品合格证、CCC强制性认证证书、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查验证书信息与购买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是否一致。不得购买证书不齐全、车证不符的电动车。
二、购买电动车后,凭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明等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手续不齐全的电动车,不能办理登记。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对已登记的电动车,不得改变已登记的动力电池输出功率、最高行驶速度等技术参数,不得加装车厢、遮雨(阳)篷等设施,不得改变已登记的外形结构。
四、驾驶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南充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在本条警示中
驾驶电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引人关注
那么,你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取得驾驶证呢?
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以下简称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
其中,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1、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
2、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6、不能随意改装车辆外观。
根据电动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根据普通摩托车标准及电动车新国标的规定,两轮电摩和轻便电摩属于摩托车标准,划归机动车范畴,驾驶两轮电摩和轻便电摩需要取得摩托车驾照(准驾车型代号分别是E和F)。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依旧划归非机动车范畴,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另外,若老年代步车(四轮)检定为机动车,也需要考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