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推行“学法减分”便民举措的通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从即日起推行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以下简称:“学法减分”)的便民利民新举措。“学法减分”分为网上学习和考试、现场学习和考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三种形式。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不启动现场学习和考试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工作,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工作将根据情况适时推出。目前,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借鉴省内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决定于3月11日启动网上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
请南充籍的广大驾驶人朋友通过手机下载“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注册后在网上申请“学法减分”。
咨询电话:
1、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172607312
2、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08176017680
3、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08176893522
4、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08173818122
5、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08172461045
6、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4202777
7、南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5522556
8、阆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6273355
9、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7222898
10、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8621753
11、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08178366207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11日
(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下载APP)
1、参加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2、参加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
3、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含)。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未满12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申请参加学法减分。有两个以上准驾车型的,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学法减分”很便利
但是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八是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
2、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
4、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
5、安全行车常识;
6、高速公路驾驶常识;
7、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
8、文明驾驶常识;
9、防御性驾驶知识;
10、紧急避险常识;
11、驾驶心理健康知识;
12、其他相关知识。
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是当前记分周期内有累积记分。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提问
&
解答
Answers
1、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值提高到18分?
不能这样理解。这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解。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已有的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2、学习30分钟可以申请1次考试,那么连续学习2个小时,可申请连续参加4次考试?
不可以。申请网上学习且学习满30分钟可以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申请补考两次,考试成功后减免1分。如需要再次申请减免记分,需再次申请学习考试。
3、“学法减分”只减免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吗?
不是。“学法减分”与处罚途径无关,即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被记分,只要符合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都可以申请“学法减分”。
4、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累积记分分值已达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驾驶校车和驾驶私家车,驾驶人申请减免分值都一样吗?
不一样。驾驶公路客运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渣土运输车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申请减免分值不得超过4分(包含);驾驶这四类车型以外其他车型(包括摩托车)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申请减免分值不得超过6分(包含)。
6、网上学习考试过程中,出现实人认证未通过或者人脸比对未通过的,该怎么办?
驾驶人开始网上学习前,实人认证未通过的,可以在线提交人工实人认证申请,采集上传本人照片和身份证明影像件,公安交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人认证申请人工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驾驶人。
学习、考试过程中,人脸比对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再次进行人脸比对,连续三次比对不通过的,学习无效。
千万不要忘记
“学法减分”也是
一项考试哦
也是需要遵守考试的规定的